視頻加載中... 鄉俗文化解心結 一案調解多重糾紛 【基本案情】 原告陳某等人和被告盧某是鄰居,一直相處和睦。近年,盧某利用舊宅基地新建房屋時,原告陳某等人認為其房屋屋檐滴水范圍的土地為其所有,而被告盧某稱該部分土地在其房產證中。為此,在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后,盧某徑直建起了3層房屋,雙方為此互不相讓,劍拔弩張。 于是,原告陳某等人以土地登記行為和規劃許可行為違法為由,將有關政府部門告上法庭。同時,以侵權糾紛為由遂訴至永定區法院坎市法庭,請求拆除超過陳某等人房屋屋沿滴水內的建筑。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羅玉婷認為原、被告雙方是鄰居,平時關系和睦。但為了房屋一事雙方關系惡化,到處投訴信訪并引發多起訴訟。案件如果簡單地下判,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增加雙方當事人的訴累,更不利于鄰里和諧。于是,羅法官立即前往當事人家,了解案件事實、聽取雙方的意見、勘查現場、尋求妥善解決的方法,同時走訪當地政府及國土、司法、信訪等部門,多次與相關人員探討解決方案。 在當地司法所通過與雙方當事人經過多次、反復溝通達成初步調解方案后,又再次邀請這些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到坎市法庭,全程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現場,法官結合民法典、行政訴訟等相關法律進行耐心釋法說理,并充分利用“屋檐滴水互讓”的鄉俗文化,協同調解的其他部門調解員也結合他們工作職能,以及從自身社會經驗出發,立足當事人的角度,結合永定客家文化為當事人進行疏導和分析。 調解持續近5個小時,經過反復、多次溝通,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簽訂了調解協議。原告按照調解協議,撤回了另外2起行政訴訟案件的起訴。為平息雙方怨氣,坎市法庭又運用客家茶文化,組織雙方在調解室一起喝了杯“諒解茶”,雙方化干戈握手言和。這起針鋒相對的鄰里糾紛,化干戈為玉帛,同時化解的還有2起行政訴訟案件。 【典型意義】 “千里修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古時能有“六尺巷”,今日應有鄰里親。鄰里糾紛若處理得不妥當,極易導致雙方鄰居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影響鄰里和諧。為此,坎市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發揮多元調解力量,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靈活運用客家文化,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打造睦鄰友好的生活環境,為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案例由永定區人民法院坎市法庭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