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永定新聞網訊(黃日斌 吳麗萍)近日,永定區委政法委、鐵路護路辦聯合鐵路派出所、富嶺火車站前往高陂鎮高富小學、先鋒煙場小學、永高小學,開展鐵路安全進校園“開學第一課”活動,進一步推進鐵路護路法治宣傳工作,增強學生愛路護路意識,確保鐵路交通安全,努力構建平安校園。 活動中,工作人員發放學習筆記本、宣傳單等800余份。同時,通過安全常識講座、宣傳專欄講解、現場提問、播放鐵路安全教育視頻等形式,讓師生更加深入地了解鉆越、破壞鐵路護網,在鐵路線路上行走、玩耍、升放風箏等行為給鐵路運輸帶來的影響,教育引導學生自覺行動起來,提高安全意識,做鐵路護路愛路小使者。 【閱讀延伸】 (一)福建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摘錄)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鐵路設施設備、鐵路標志、鐵路用地以及其他影響鐵路安全的情形,有權報告鐵路運輸企業,向鐵路監督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報告的鐵路運輸企業、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鐵路沿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未依法履行職責,影響鐵路安全或者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有權依法投訴、舉報。 鐵路運輸企業、鐵路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報告或者舉報電話,并運用移動終端、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為公眾報告或者舉報提供便利。對維護鐵路安全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 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劃定、公告等,依照國務院《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鐵路建設單位、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安全保護區劃定范圍,設置安全保護區標樁或者標志,鐵路沿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和擅自移動安全保護區標樁或者標志。 第二十四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實施下列行為,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 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 鋪設、架設各類跨越、穿越鐵路線路的管線、纜線、渡槽等設施。 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 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鐵路人行過道。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實施前款第四項行為的,應當和鐵路運輸企業協商確定鐵路道口或者鐵路人行過道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費用負擔。 第二十五條 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實施下列行為: 燃放煙花、爆竹,燒荒或者焚燒垃圾、祭品等容易產生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的物質; 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排污、傾倒垃圾或者渣土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六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進行施工作業,應當符合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并執行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與鐵路運輸企業共同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按照方案及協議進行施工。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派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監督。 施工單位施工完畢應當及時清理現場,不得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第三十五條 上跨鐵路的道路橋梁護欄外側不得安裝各類纜線、管道、廣告設施、支撐桿柱等附屬設施設備。 在鐵路通信桿塔、鐵路信號燈柱和電氣化鐵路接觸網及其支柱等設施上,不得違反規定安裝通信、監控等各類設施設備。 第三十七條 鄰近鐵路的桿塔、煙囪、風力發電機等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防護要求進行設計建造,設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建立定期檢查維護制度,確保桿塔、煙囪、風力發電機等設施牢固穩定。 第三十八條 在鐵路線路兩側,禁止種植倒伏后可能侵入鐵路建筑限界或者損壞鐵路設施的樹木等植物。既有樹木倒伏后可能侵入鐵路建筑限界或者損壞鐵路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采取避免倒伏的安全防護措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拒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 鐵路電力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當比照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關于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的規定執行。 鐵路電力線路投入運行前,已經種植的樹木等植物,因自然生長不能滿足安全距離要求的,鐵路建設單位應當與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簽訂砍伐樹木和不再種植高桿植物的協議,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償,依法辦理采伐手續。涉及古樹名木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鐵路電力線路投入運行后,新種植的樹木等植物應當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對不符合安全距離的植物,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通知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限期處理,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逾期不予處理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協調處理。 鐵路電力線路投入運行后,新建建筑物、構筑物不符合鐵路架空電力線路安全距離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通知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限期處理。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逾期不予處理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協調處理。 第四十一條 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禁止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在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一百米的范圍內、普通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五十米的范圍內,禁止無人機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飛行;因安全保衛、應急救援、現場勘察、施工作業、氣象探測等確需開展上述飛行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提前通知鐵路運輸企業。 第五十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或者擾亂秩序的行為: 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 拋擲或者實施可能影響行車瞭望或者設施設備安全的行為; 擅自進入車站封閉區域及其他禁止通行區域; 圍堵列車、阻礙發車,或者采取強行登乘、拒絕下車等方式影響列車運行; 干擾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 在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誘發煙霧報警的物品; 占用其他旅客座位、鋪位,經勸阻拒不讓出; 破壞、損毀鐵路線路、列車、通信信號和電力電纜、防護柵欄、限高防護架、牽引供電等設施和標志; 傳播擾亂鐵路運輸秩序、影響鐵路安全的不實信息; 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二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車站、列車等場所公告旅客、列車工作人員以及其他進站人員應當遵守的安全管理規定,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條件,在列車晚點、停運時應當及時告知和提醒旅客,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車站場所非必要不得設置圍擋等妨礙旅客進出的設施。 旅客及其他進站人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法攜帶、托運危險品或其他違禁物品,接受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配合鐵路運輸企業依法采取的處置措施,不得有毆打、謾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等行為。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或者道路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請牢記破壞鐵路安全是違法行為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1.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志的;2.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3.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4.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或者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 未經鐵路運輸企業同意或者未簽訂安全協議,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或者違反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鐵路運輸企業未派員對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九十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建造或者設置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進入國家規定的鐵路建筑限界,或者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鐵路安全“十嚴禁” 嚴禁破壞、攀爬、鉆越鐵路防護設施,嚴禁拆盜、損毀、移動鐵路設施設備以及安全標志。 嚴禁擊打列車或在鐵路上放置障礙物。 嚴禁在鐵路防護柵欄內或鐵路線上行走、逗留、玩耍,嚴禁在鐵路兩側各20米范圍內放牧牲畜。 嚴禁在電氣化鐵路兩側各500米區域內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無人機。 嚴禁人、車搶越鐵路道口,嚴禁在鐵路上私設非法通道。 嚴禁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取土、打樁、鉆探或者排污排水、傾倒垃圾以及有害物質。 嚴禁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或者挖沙、挖溝。 嚴禁攀爬鐵路橋梁、電桿,嚴禁在橋梁下違章搭建、架設其他設施。 嚴禁非法出售、收購鐵路器材。 嚴禁在鐵路保護區內燒荒,嚴禁種植影響行車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