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永定新聞網訊(張天浪)日前,湖山鄉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服務中心在包村工作隊、村干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調解了一起農村房屋土地糾紛,為該起前后歷時十余年的矛盾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昔日劍拔弩張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是湖山鄉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推行“321”大調解模式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提高調解工作實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湖山鄉以司法所、鄉調委會、鄉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服務中心為依托,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有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有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有序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湖山鄉地處兩省3縣(區)交界處,常住人口3000余人,轄區山林面積廣闊,鄰里關系、山林土地等矛盾糾紛易發多發。該鄉黨委充分發揮“321”基層治理模式作用,指導各村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的原則,將矛盾一一化解在基層,實現了轄區內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員,大調解模式將轄區的“家長里短”調了出新氣象,調出了“大和諧”。 “3”即以網格化管理模式組建三級專兼職人民調解員。在該鄉推進人民調解過程中,鄉、村、組以網格化管理模式組建三級人民調解員,家庭矛盾、鄰里矛盾等群眾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簡單糾紛,由村民小組長、黨員進行調解;贍養老人、土地糾紛等一般矛盾由村兩委干部、包村工作隊或黨代表、人大代表組織調解;人身損害、欠薪索賠等復雜或疑難矛盾糾紛由鄉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服務中心整合鄉、村、組三級人民調解員及包村工作隊、相關站所聯動調解。調解依據“法為上、調為先、讓為賢、和為貴”方針,體現法理并舉、和諧為貴的調解宗旨。 “2”即加強鄉村兩級矛盾糾紛調處陣地和干部隊伍建設。該鄉積極推進鄉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服務中心、村矛盾糾紛調解室建設,于今年1月和3月完成掛牌、制度上墻并投入使用,轄區鄉村兩級矛盾糾紛調處陣地實現全覆蓋。為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員隊伍整體素質,該鄉結合“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及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每年組織鄉村人民調解員學習《民法典》及《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2次以上;制定出臺《湖山鄉人民調解員考核辦法(試行)》,每季度由鄉矛盾糾紛多元調處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對人民調解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評,以制度的“剛性”約束促進調解效能提升。 “1”即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轄區“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濃厚法治氛圍。該鄉充分利用墟天和下村入戶契機,積極推廣“龍巖普法”“龍巖司法”和“龍巖市矛盾糾紛多元調處中心”微信公眾號,向農民群眾分發和面對面講解涉農、林及土地相關法律法規,培養群眾法治意識。結合平安湖山、法治湖山建設,積極編撰或通過微信工作群發送平安建設知識,擴大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宣傳覆蓋面,不斷提升轄區群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今年來,該鄉先后成功調處了三來村李某香與李國某相鄰權糾紛、楊山村鐘某三兄弟建房糾紛等復雜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經驗被市、區主流媒體刊載。 據了解,該鄉全面總結“321”鄉村治理模式的成功經驗,結合平安綜治和鄉風文明建設,鄉、村、組“三級”人員調解員“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作用充分發揮,今年累計成功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0余件,有效維護了轄區社會的安定團結、和諧穩定,為該鄉推進法治鄉村、文明鄉村、和諧鄉村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