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賭氣不繳物業費不可取 數字報_電子版_閩西新聞網小區里電動車經常被盜,業主家中也常有小偷“光顧”,業主因此認為物業不作為,南寧市邕武路某小區20名業主干脆拒繳物業管理費。這些“理直氣壯”的業主,卻因此成了老賴。2月18日,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執行法官上門強制執行,一些任性的業主仍拒不履行,直到被拘傳回法院,這才肯低頭。(2月20日《南國早報》) 物業與業主之間,存在物業服務合同的法律關系。物業公司應按聘用合同約定,提供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管理服務。業主也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繳納物業服務費、配合物業管理的義務。業主在行使監督權的時候,程序與手段要合法,千萬不能不合規甚至觸法,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提起訴訟,還有提供相應證據,不能空口無憑。先不說物業作為不作為的問題,不滿物業服務不繳費,這涉嫌“無理取鬧”,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就算業主有理也會變成無理,就不值得人家的同情了。物業管理不到位,跟拒繳物業費是兩碼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只有履行繳納了物業費的義務,業主才有權利問責物業。正確的做法是,業主要積極收集證據,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去維權,調解、走司法程序都是可行的,才是被強制執行業主的最好選擇。 相比其他地方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貼告示稱不交錢就停水的做法,我對南寧瑞景家園小區的物業公司的做法卻十分欣賞,因為不交物業管理費,便拿起法律武器將20名業主告上興寧區法院,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現在有一些業主因不滿物業的管理服務,進而走極端拒絕交物業費的糾紛——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當然,作為物業一定要盡到義務,要真正履行和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內容,而作為業主也要客觀評價物業服務,要遵守業主公約。總之,如小區里電動車經常被盜,業主家中也常有小偷“光顧”等問題,業主可拍下現場照片或進行攝像,同時尋找證人。一句話,無論訴求為何,都應該通過合法渠道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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